为切实维护渔业生产秩序,今年8月起,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下称“省总队”)在全省沿海地区部署开展为期2个月的钓具渔船渔捞机械设备专项执法行动。
强化工作督导,狠抓责任落实
总队领导先后带领工作组分赴福鼎、晋江、石狮、惠安、秀屿、东山、龙海、漳浦等沿海重点县市,督导钓具渔船渔捞机械设备执法行动开展情况。期间共登检38艘在港钓具渔船,发现3艘小型钓具渔船涉嫌变更刺网作业,并着重要求当地渔业执法机构落实落细专项行动各项举措,一是保持钓具渔船的严查严管态势,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的管理机制。二是加强宣传报道,增强船东和渔民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安全意识。三是联合公安、海警、海事等相关部门开展综合执法行动,强化部门协作,联查联控,持续打击钓具渔船违法违规行为。
重拳出击执法,严打违规行为
各级海洋与渔业执法机构将钓具渔捞设备执法检查专项行动作为近期渔船安全执法的重要内容,突出“全覆盖、查重点、严执法”,精心组织、扎实开展,有力打击、全速推进。通过“中国渔政指挥管理系统”梳理钓具渔船相关信息,建立渔船名册,做到不漏一船;依托“福建省渔船动态监控管理系统”实时掌握渔船动态,核查钓具渔船航行轨迹,跟踪渔船作业情况;采取召回、港口实船登检、海上巡航登检、远程线上“视频”检查等方式,实行逐艘“过筛子”检查,逐一核查钓具渔船渔捞机械设备,做到所有钓具渔船的实船核查“全覆盖”;同时,定期谋划执法工作思路,研判海上渔业执法形势,部署福建海洋“蓝剑2024”行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一查两严管”等专项执法行动,加强对重点海域的执法检查,有针对性组织集中力量,形成强大合力,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钓具渔船擅自变更作业类型行为。
此次专项行动,全省共摸底、核查1739艘钓具渔船。其中,1593艘合格,146艘违规安装渔捞机械设备设施船舶被责令停航整改并限期拆除,目前已完成整改130艘。